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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生态矿山技术和项目

绿色生态矿山技术和项目 
条件与要求
1、石灰行业矿山须依法取得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2、开采主体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取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实施建设。
3、绿色矿山建设,石灰行业矿山建设标准应按《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执行;要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扰动和破坏,贯彻“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编制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责任义务。
4、矿山闭坑后应按照修复方案对地形地貌进行修复。
5、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按照《智慧矿山信息系统通用技术规范》(GB/T34679)要求,开展智慧矿山建设。

矿山设备与管理
1、石灰石矿山企业,须采用适合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的先进采矿方法,尽量采用大型先进设备,提高自动化水平;要求矿石处理能力应不小于矿山开采能力。
2、石灰石开采应根据矿山山体情况,明确开采工艺和设备配置及设备选型;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及《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实施,并适时做好安全监测工作。
3、矿山设备须符合矿山生产和安全要求,矿山设备采购交付时应提供出厂合格证;严禁配置和使用非法改装和未经安全检验、鉴定的各种矿山开采、破碎和运输设备。
4、按照设备使用寿命和承载能力要求及相关规定,定期淘汰和更换矿山生产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不得超期或超越承载能力使用。 

工艺与技术
1、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方案,制定适合矿体特征的开采工艺与技术路线。
2、露天开采应按照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式开采;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中,坚持科学有序开采原则,采用先进成熟可靠技术,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必须控制在相关规范要求的可控值范围内。
3、鼓励石灰石矿山企业按照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发展方向,不断优化工艺技术,切实保障矿山开发。

合理利用矿山资源
1、石灰石矿山开采应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实现资源分级利用、优质优用和综合利用。
2、石灰石露天矿山应规范建设排土场,实施矿山剥土及开采废料集中堆存,设计可行的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并切实按照方案实施。
3、应配套建设开采中产生的泥浆和污水收集沉淀处理系统,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严禁未经处理的泥浆和污水向自然水系直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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